美國政府力挺 OpenAI:DOJ 主張「用版權內容訓練 AI 屬合理使用」,正式介入《紐約時報》著作權訴訟(2026)

美國司法部 2026 年 9 月 1 日向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提交利益聲明書,首度明確表態:只為了訓練 LLM 而複製版權作品,原則上應屬「合理使用」。本文解析三大法律論點、對 Anthropic/Meta 判決的影響、紐約時報的反擊,以及 9 月 4 日即決判決期限前的法律攻防。

  • Den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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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力挺 OpenAI:DOJ 主張「用版權內容訓練 AI 屬合理使用」,正式介入《紐約時報》著作權訴訟(2026)

結論:美國司法部 9 月 1 日正式表態:只為了訓練 LLM 而複製版權作品,原則上屬「合理使用」。這是聯邦政府首度在 AI 訓練版權戰中力挺 OpenAI,直接打臉 Meta 案的侵權見解。

20 頁利益聲明書:政府跳進 AI 版權戰場

2026 年 9 月 1 日,美國司法部向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SDNY)提交了一份 20 頁的利益聲明書(Statement of Interest),在《紐約時報》訴 OpenAI 及微軟(NYT v. OpenAI)的著作權訴訟中支持 OpenAI。這份文件由司法部助理部長(Associate Attorney General)Stanley E. Woodward Jr. 等高層簽署,法律依據是 28 U.S.C. § 517——授權司法部官員參與任何未決訴訟以維護美國利益。

司法部在聲明書中說得很白:「美國在持續發展強健且具競爭力的 AI 產業上有重大利益……維持全球 AI 領導地位至關重要。」簡報還引用川普 2025 年 1 月簽署的行政命令《Removing Barriers to American Leadership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以及白宮 2026 年 3 月 20 日發布的《國家 AI 政策框架》——後者第三部分本就主張 AI 訓練應屬合理使用,並建議國會可考慮集體授權制度,但把最終定奪權留給法院。

政府的三大法律論點

司法部把 AI 的生命週期切成三段,主張要分開評價:

階段行為政府的評價
資料獲取(Acquisition)取得並儲存著作原件若用盜版來源,仍可能違法(如 Anthropic 案的教訓)
模型訓練(Training)複製以調整參數、學習語言規律原則上屬合理使用——重點就在這裡
輸出生成(Output)依提示詞生成並散佈內容若逐字重現版權表達,仍可能侵權

三大論點可以濃縮成:

  1. 高度轉化性(Transformative):新聞文章的創作目的是傳遞內容給人類讀者;LLM 訓練的目的則是「學習語言與統計關係、建立通用模型」——目的本質不同,符合合理使用第一要素。
  2. 整本複製也合理:訓練確實需要完整複製作品,但只要複製品只是「中間計算步驟」、從未向公眾公開,在技術必要範圍內就站得住腳。政府引用 Authors Guild v. Google(Google 圖書案,第二巡迴法院認定大規模數位化為合理使用)、Google v. OracleWarhol v. Goldsmith 來支撐「中間技術複製」與「聚焦具體使用行為」的論述。
  3. 窄化市場損害(Narrow Market Harm):合理使用的第四要素只該看「在受保護表達上的替代性競爭」——若 AI 輸出與原作不構成實質相似,就算在經濟上搶了生意,也不是版權法管的市場損害;否則等於讓創作者壟斷特定風格與題材。

司法部還補了一刀反壟斷論述:若強制全面授權,只有少數兆美元級科技巨頭付得起天價版權費,等於把錢補貼給舊媒體巨頭,反而加速 AI 產業寡頭化。最後再拉高到國家安全:過度限縮合理使用,等於讓「不受版權規則約束的外國敵手」取得不可挽回的競爭優勢。

打臉 Meta 案見解、呼應 Anthropic 案

這份聲明書最戲劇化的部分是公開點名批評加州北區法官 Vince Chhabria。他在 Kadrey v. Meta 案中曾表示生成式 AI 訓練「多數情況下可能構成侵權」,因為 AI 有向市場傾倒大量替代性內容的潛力——司法部直指這種觀點「錯誤適用了版權原則」,混淆了「非表達性學習」與「表達性輸出競爭」。

相對地,同一法院的 William Alsup 法官先前在 Anthropic 案中認定「用合法購買的書籍訓練模型」是極具轉化性的合理使用;Anthropic 後來付出 15 億美元和解,主因是偷偷下載盜版影子圖書館書籍,而不是訓練本身。這個「來源乾淨就沒事的訓練 vs 盜版來源違法」的界線,正是司法部「拆解生命週期」論述的完美註腳。

時間線:為何選在 9 月 4 日前三天出手

  • 2023-12-27:紐約時報在 SDNY 控告 OpenAI 與微軟
  • 2025-03-26:法官 Sidney H. Stein 部分駁回 OpenAI 的撤訴動議,核心侵權主張繼續審理,並併入紐約每日新聞、CIR、Ziff Davis(CNET 母公司)等訴訟
  • 2026-06:紐約時報提出修正起訴書,指控微軟為 OpenAI 打造用於侵權的超級電腦
  • 2026-08-03:專家證據開示截止
  • 2026-09-01:DOJ 提交利益聲明書
  • 2026-09-04:即決判決(Summary Judgment)與 Daubert 動議截止——政府選在期限前 3 天出手,時機顯然精心計算
  • 2026-10-09 / 11-06:反對意見與答辯回覆截止

紐約時報與創作者陣營的強烈反彈

紐約時報發言人 Graham James 隨即重砲回應,痛批政府「偏袒少數幾家兆美元級 AI 巨頭,代價是犧牲作品被剽竊的美國創作者」;AI 與創作者本可共存,前提是 AI 公司必須為內容付費。Ziff Davis 等出版商則指控 OpenAI 大規模抓取是對媒體採訪投資的「免費搭便車」。

批評者還點出政治味:OpenAI 總裁 Greg Brockman 與微軟都曾向川普捐贈數百萬美元,而川普本人正因誹謗案在告紐約時報——此時司法部大動作護航,難免讓人質疑是否夾帶政商利益。

這份文件的效力:很重,但不拘束

務必釐清:利益聲明書不是判決,不具拘束力,也沒有為 OpenAI 創造任何法律避風港。它本質上是行政部門對法律見解的「說服性倡導」,Stein 法官仍有義務獨立適用著作權法與最高法院先例。但它的分量在於:(1) 直接送進 9/4 截止的即決判決攻防;(2) 若 Stein 採納「拆解生命週期」理論,AI 產業將拿到空前的戰略優勢;(3) 案件若上訴到第二巡迴法院,Google 圖書案的「中間複製合理使用」原則到底能延伸到多遠,將成為司法界必須正面回答的大哉問。

值得注意的是聯邦政府內部並非鐵板一塊:美國版權局 2025 年 5 月的《版權與 AI 第三部分》報告採「個案評估」的謹慎立場,與 DOJ 的工業政策路線明顯分歧。跨國業者也不會因美國表態而鬆一口氣——歐盟 AI Act 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已對通用 AI 全面執法,未遵守版權保留與訓練內容摘要義務者,最高罰 1,500 萬歐元或全球營業額 3%;英國的文本資料探勘例外也僅限非商業研究。

對開發者來說,這起事件最大的訊號是:AI 訓練的合法性正在從「灰色地帶」被政治力量推向「明確豁免」——短期對模型供應商是利多,但創作者陣營的反撲、以及歐盟與美國的路線分裂,注定讓這場戰爭還要打很多年。我們先前在〈AI 用版權書籍訓練合法嗎?〉分析過合理使用戰線的全貌,這次的美國政府表態可說是該戰線最重要的新變數;而〈Sony、Warner 控告 Anthropic 音樂版權盜竊〉則展示了創作者陣營在另一條戰線的攻勢。

延伸閱讀

資料來源

  • TechCrunch:〈U.S. government sides with OpenAI on issue of training LLMs on copyrighted material〉(2026-09-02)
  • 利益聲明書原文(CourtListener,gov.uscourts.nysd.641355.316.0)
  • SFGATE:〈Trump administration backs OpenAI in New York Times’ copyright case〉
  • BetaNews:〈Trump administration backs OpenAI in New York Times copyright fight〉
  • 白宮行政命令原文:Removing Barriers to American Leadership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2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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