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克這陣子大概很悶。xAI 為了阻止明尼蘇達州的「Nudify(裸體化)」禁令,在生效前三天緊急向聯邦法院申請限制令,結果被法官無情駁回。8 月 1 日起,這條全美第一個直接禁止「裸體化技術」的法律正式生效——每次違規最高罰款 50 萬美元。
明尼蘇達州到底禁了什麼?
這條法律(HF 1606 / SF 1119)是明尼蘇達州 2026 年 5 月 6 日由州長 Tim Walz 簽署,眾議院以 132 比 1、參議院 65 比 0 的壓倒性票數通過。它對「nudify」的定義是:
修改或生成圖像/影片,以顯露原始圖像中未描繪的「私密部位」,且其逼真程度足以讓理性觀看者相信該部位屬於畫面中可辨識的特定人物。
法律禁止任何擁有或控制網站、應用程式、軟體的人,允許用戶存取、下載或使用其服務進行裸體化處理,也禁止對此類服務進行廣告或推廣。每次違規(例如一次非法的存取、下載或使用)最高可處 50 萬美元民事罰款,受害者還能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最高三倍實際損害賠償、懲罰性賠償、禁制令與律師費),罰款收入將用於資助性侵害、家暴等犯罪倖存者服務組織。
xAI 的辯護:這是言論自由的問題
xAI 在 7 月 29 日提交了 38 頁的聯邦訴訟狀,控告明尼蘇達州檢察長 Keith Ellison,主張:
- xAI 不反對禁止未經同意散布真實人物的 AI 裸照
- 但這條法律「過於寬泛」,是對言論與視覺表達工具的內容審查
- 缺乏對已盡善意防範的企業的「避風港條款」
- 連當事人同意或自己生成自己的圖像都被納入禁止範圍,扼殺合法的諷刺、藝術與創意表達
- 「私密部位」定義過寬,涵蓋日常公開展示的身體部位
xAI 並警告,這條法律將迫使 Grok 大幅削減影像編輯與生成功能。
法官駁回的理由:你自己拖了三個月
聯邦地區法官 Donovan W. Frank 在 7 月 31 日發布兩頁裁定,駁回 xAI 的緊急限制令請求。關鍵不在法律實質內容,而在時機:
xAI 在 2026 年 7 月 29 日提出請求——距法律簽署將近三個月,距法律生效只剩三天。「這樣的延遲顯示損害並非迫在眉睫。」
法官還引用明尼蘇達州先例:類似延遲曾導致緊急救濟被拒。換句話說,xAI 想用「緊急」程序,動作卻一點都不緊急。
時間線總整理
timeline
title xAI vs 明尼蘇達州 Nudify 禁令
2026-05-06 : 州長 Walz 簽署法案(眾院 132:1、參院 65:0)
2026-07-29 : xAI 提起聯邦訴訟 + 緊急限制令申請
2026-07-31 : 法官駁回 xAI 緊急請求
2026-08-01 : 禁令正式生效(每次違規最高罰 50 萬美元)
2026-08-19 : 初步禁制令聽證會(xAI 最後機會)為什麼 xAI 是個「尷尬的原告」?
這起訴訟最微妙的地方在於:xAI 自己就是 nudify 爭議的主角。Grok 從 2025 年起就因允許用戶生成女性與未成年人的暴露圖像而爭議纏身:
- 數位仇恨對抗中心(CCDH)估計 Grok 在 2025 年底至 2026 年初生成了約 300 萬張性化圖像,其中約 23,000 張疑似涉及兒童
- 三名田納西州青少年控告 xAI 生成兒童性虐待圖像
- 巴爾的摩市控告 xAI 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 加州檢察長展開調查、英國 Ofcom 也介入
- xAI 今年一月將 Grok 影像生成改為付費訂閱者專用,並實施地理屏蔽
明尼蘇達州檢察長 Ellison 的回應很直接:「AI 政策有很多值得辯論的議題,但這個不是。」州長 Walz 更不留情面,直接稱 xAI 是「怪咖(creep)」,揚言法庭見。
這案子為什麼重要?
這是 AI 時代的關鍵法律測試:州政府到底能對 AI 生成工具監管到什麼程度,才會撞上第一修正案的紅線?
更大的轉變在於監管對象:傳統 deepfake 法律(目前已有至少 26 個州立法)懲罰的是使用者——那些用工具製造圖像的人;聯邦《Take It Down Act》要求網站建立下架機制;德州則要求平台「知情且未及時下架」才需負責。而明尼蘇達州是第一個直接禁止工具製造商提供「裸體化技術」本身的州——把法律責任從使用者轉移到平台與工具開發者身上。
graph TD
A[AI 監管模式比較] --> B[多數州:懲罰使用者]
A --> C[德州:平台知情未下架才負責]
A --> D[聯邦 Take It Down Act:建立下架機制]
A --> E[明尼蘇達州:直接禁止工具本身]
E --> F[每次違規最高罰 50 萬美元]
E --> G[受害者可直接告平台]結語
2026 年美國各州已通過 84 項新的 AI 相關法律(橫跨 27 州),超過 2025 年全年總和。這起訴訟只是開端——8 月 19 日的初步禁制令聽證會上,xAI 還有最後機會暫緩這條法律。但無論結果如何,**「平台必須為 AI 工具的直接傷害負責」**這個趨勢,恐怕已經擋不住了。
參考來源:TechCrunch · The Guardian · Mashable · TNW
